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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股权质押公告

2008-10-11 14:58:45 中国能源信息网 我要评论

核心提示:根据通知内容,国投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应的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投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198,4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21%。

  2008 年 10 月 7 日,本公司接到国投公司通知,国投公司以其持有的闽东电力 58,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68%,占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的 29.48%,占其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的 29.48%)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为借款 8000 万元进行了质押担保,质押额度有效期自 2008 年9 月2 日至 2009 年1 月10 日止,股票冻结期限以2008 年9 月18 日为起始日。并对原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的闽东电力股权 50,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40%,占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的 25.19%,占其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的 25.19%,股权质押情况详见 2007 年 1 月 5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股权质押公告》(2007-01))进行解除质押。根据通知内容,国投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应的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质押本公司

  5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8%。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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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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