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送股及分红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时间:2008-4-16 08:49:02
核心提示: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8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08-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送5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4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1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22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28日
一、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8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08-009)。
二、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以2007年末总股本265,848,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5股,并以现金方式每股派0.06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4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4元;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元。
三、分红派息及送股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2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23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2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4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送股实施办法
1、派送现金的办法:
(1)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云南广聚明源投资有限公司、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河农村电气化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省地方电力实业开发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余股东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送股的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分派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投资者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实施本次分红及送股后,按新股本398,772,000股摊薄计算,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32元。
八、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871-3191628
联系传真:0871-3190838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金泰大厦19楼
邮政编码:650051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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