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5.1.1 一般规定 5.1.1.1 说明本节的适用范围。 5.1.1.2 规定了民用建筑中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的保护,并明确了各种保护的定义。 5.1.1.3 本款主要规定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5.1.1.4 本款对两种故障同时出现的稀有情况,仅保

5.1.1 一般规定
5.1.1.1 说明本节的适用范围。
5.1.1.2 规定了民用建筑中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的保护,并明确了各种保护的定义。
5.1.1.3 本款主要规定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5.1.1.4 本款对两种故障同时出现的稀有情况,仅保证切除故障。由于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本来很少,只要求能切除故障即可。
5.1.1.10 当大型民用建筑中设有BAS系统时,往往采用微机对配变电所实现监控并兼有事件顺序记录功能,需要由保护动作给出信号起动,一般也可由信号继电器接点实现,要求该信号继电器接点能随保护动作而动作,保护返回时立即复归,作为相应的规定纳入本条。
5.1.1.12 静态保护包括集成电路保护和计算机保护,对工作环境是有要求的,特别是计算机保护对工作环境要求相对要高,因此保护装置的安装地点需采取措施,必要时可装设空调设备等。对电缆、直流电源和二次回路提出要求,主要是抗干扰问题。
5.1.1.13 经多年的实践证明,弹簧储能交流操动机构是可靠的,对中小型配变电所也是经济的,所以本款规定“只有断路器台数较多、负荷级别较高时,宜采用直流操作”。
5.1.1.14 本款对各种直流电源的要求作了规定。
5.1.1.15 本款沿用了原《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的条文,对交流操作保护装置的跳闸电源作了规定。
5.1.2 电力变压器的保护。
5.1.2.1 气体绝缘变压器如果变压器故障将造成气体压力升高,气体泄漏将造成气体密度降低,所以应按本节规定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5.1.2.2 油浸式变压器产生大量瓦斯时,应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如变压器电源侧采用熔断器保护而无断路器时,可作用于信号。
5.1.2.6 对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的配电变压器,当利用高压侧过电流保护兼作低压侧单相接地短路保护时,应符合:操作电源为直流时,保护装置采用二相三继电器式;操作电源为交流时,保护装置采用三相式。这是由向量图分析确定的。
5.1.4 电力电容器保护。
5.1.4.1 条文(6)中“所联接的母线失压”,因为从电容器本身的特点来看,运行中的电容器如果失去电压,电容器本身并不会损坏,但运行中的电容器突然失压可能产生以下两个后果:其一,如变电所因电流侧瞬时跳开或主变压器断开,而电容器仍接在母线上,当电流重合闸或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时,母线电压很快恢复,而电容器上的残余电压还未来得及放电降到0.1倍的额定电压以下。这就有可能使电容器随高于.1.1倍的额定电压,而造成损坏。其二,当变电所失电后电压恢复,电容器不切除,就可能造成变压器电容器合闸,而产生谐振过电压损坏变压器和电容器。此外,当变电所停电后电压恢复的初期,变压器还未带上负荷,母线电压较高,这也可能引起电容器过电压。所以,电容器应装设失压保护。
5.1.4.3 用熔断器保护电容器,是一种比较理想的保护方式,只要熔断器选择合理,特性配合正确,就能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这就需要熔断器的安秒特性和电容器外壳的爆裂概率曲线相配合。
电容器箱壳为一密闭容器,当内部故障时,由于电弧高温分解绝缘物质产生气体而使内部压力增高,分解气体的数量与绝缘物质的性质有关,液体绝缘介质分解出的气体较多。在同样介质的情况下,分解出气体数量和电弧的能量大小有关,即和有关。当分解出的气体产生的压力大于箱壳的机械强度时,箱壳就可能产生爆裂,箱体发生爆裂时I和t的关系曲线称为箱壳的爆裂特性曲线。实际上,密闭箱壳发生爆裂和许多随机因素有关。例如:箱壳的原始压力大小,加工质量好坏,钢板厚度是否均匀等等。所以,爆裂特性曲线只能给出以某个概率发生爆裂的I和t的关系。对征求意见稿的回函中有的单位提出规程中应要求电容器的熔丝保护的特性与电容器的爆裂特性相配合,我们认为这个意见很好,但是从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国产的电容器,制造厂还给不出爆裂特性曲线,故规程正文中未作明确规定。
5.1.4.7 保留原《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条文。主要是为了防止空载变压器与电容器同时合闸时工频过电压和谐振过电压对电容器的危害,所以电容器装置应装设失压保护。失压保护的整定值既要保护在失压后,电容器尚有残压时能可靠动作,又要防止在系统瞬间电压下降时误动作。一般电压继电器的动作值可整定为0.5~0.6倍的额定电压,动作时限需根据系统接线和电容器结构而定。一般可取0.5~1s。
5.1.4.8 保留原《建筑电气技术规程》条文。
5.1.5 3kV及以上电动机的保护。
5.1.5.5 属一级负荷并装有自动投入备用机械装置的电动机,应装设电压保护,低电压保护动作,跳开工作机械电动机的开关,自动投入装置动作,联锁投入备用机械。低电压保护是必要的,一般是以9~10s的时限,动作于跳闸。补充这一款使本条内容比较完整。
5.1.5.8 同步电动机的非同步冲击是很严重的事故,那些不允许非同步冲击的电动机,应当装设适当的保护,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同步电动机造成非同步冲击的原因很多,主要是:(1)同步电动机过载,失去静稳定而失步;(2)同步电动机由励磁系统故障,造成失磁或励磁过低而失步;(3)电源电压中断或短时压降过大引起失步,失步对同步电机的危害与同步发电机失步类似,冲击电流大,持续时间长,所以对不允许失步冲击的电动机应装主设失步保护。
5.1.6 3~10kV分段母线保护。
5.1.6.1 由于民用建筑中3~10kV配变电所一般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正常时分段运行,母线的保护仅保证在一个电源工作、分段开关合上时,一旦发生故障不至使全部负荷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