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于5月18日在京召开征求《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质量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代拟稿)》意见座谈会,国家质检总局李传卿党组书记及有关司(局)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行业代表的意见。标准化中心陈景山处长参加了此次会议并谈了以下建议:“‘代拟稿’应坚持‘政府监管、市场引导、行业自律、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基本方针,在组织实施中充分考虑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合力,努力做到目标科学、突出重点、职责明确、措施得当。”同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1)将“把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作为基本方针”,改为“把建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行业自律、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作为基本方针”;2)建议将‘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力度’,改为‘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力度’;将“支持企业、社团自主制定和参与制定技术标准,加快形成‘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体系”,改为“支持企业参与制定技术标准,坚持‘政府推动、行业管理、企业为主、适应市场、突出重点、国际接轨’的标准化工作方针”;3)去掉“社团标准”的提法。并建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今后加强对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协调;4)应进一步有效地发挥行业组织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在标准化领域中的作用。会后,标准化中心以文件形式向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反映了我们的意见(标准[2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