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

近日,贵州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环保局和教育厅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家环保总局、中宣部、国家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构建“和谐贵州”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取得的重要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以来,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全省各级宣传、组织、环保、教育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宣传工作得到强化,环境教育工作得到深化,环境新闻报道得到加强,公众参与机制得到初步建立。当前,全省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明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可持续发展观念和环境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舆论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丰富,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切实推动了全省“十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
但还必须看到,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与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有的地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还比较单一,尚未形成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的局面,有一定影响力的贵州环境宣传活动和文化产品亟待进一步丰富、挖掘;二是不少地方环保部门的环境宣传教育机构不够健全,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三是有的地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还需进一步疏通、拓宽。全省“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环境宣传教育必须进一步全面加强,整体推进,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充分认识做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人类处理环境与发展、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和丰富。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通过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使全社会进一步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是构建和谐贵州的客观需要。“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推进构建和谐贵州的关键时期,也是大力实施“生态立省”发展方略、加强环境保护、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时期。环境宣传教育作为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方式和贯彻落实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是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现实需要。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是党中央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作出的环保战略决策,是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必然要求。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使全社会进一步认识实现******总理在全国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的“三个转变”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
三、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和国家环保总局、中宣部、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六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建设我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大力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意识,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强化环境法制观念,在全社会形成热爱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风尚,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
“十一五”期间,环境宣传教育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生态立省”发展方略的要求,结合构建“和谐贵州”的目标、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抓好落实。环境宣传教育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面向公众和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并重、面向城市和面向农村并重的原则,紧紧围绕全省环境保护的各项中心工作深入进行。要大力宣传实施生态立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进展,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环保执法监督工作的成果。着力丰富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的内涵,深化大中小学的环境教育,结合“五五”普法加强环境法制培训。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密切关注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谐贵州建设目标和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拓展环境宣传教育领域、扩大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提升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促进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到2010年,在全省基本建成完整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规范的工作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较为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开展宣传绿色贵州,树立贵州绿色环保形象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环境舆论监督,拓展公众参与面。创作一批有贵州特色的环境文化产品,力争创出精品。促进解决一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积极参与环境宣传教育国际合作。具体要求如下:
1、形成一个工作格局。即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主要由环保部门组织开展转变为由组织、宣传、教育、环保等部门紧密合作,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并将环境宣传教育纳入宣传贵州的总体规划;
2、抓好两个普及。即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科学知识;
3、搭建三个平台。即通过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友好企业和年度环保人物评选等活动,为公众搭建起个人、家庭和群体参与的环境保护平台;
4、畅通四个渠道。即畅通新闻传媒、学校教育、农村远程教育渠道,同时着力开展环保文艺创作,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5、抓出五个效果。即公众环境意识、参与环保程度有新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可持续发展观念、环境法制观念得到新的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文明、生态文明的意识有新的增强,环境舆论引导更加有力,环境文化产品更加丰富。
六、“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环境宣传。在巩固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环境宣传工作的覆盖面,丰富环境宣传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创建环境文化载体,逐步形成贵州特色的环境宣传品牌和文化产品。充分发挥环境宣传倡导绿色文明、推动公众提高环境道德水平的重要作用。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认真开展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的主题,结合贵州实际,全方位、多层面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力求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2)结合《农村环保小康计划》,加大面向农村的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于2007年至2010年,全省建立110个农村环境宣传教育示范村,其中贵阳30个,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等地各10个,并在此110个示范村各建一个农村环保图书角;组织拍摄制作农村环保远教课件30部,并在全省20000个远教播映点集中播映农村环保远教课件100部,使农村受众达50万人次;组织编印发放农村环保挂图50000张。
(3)以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面向城市的环境宣传教育。于2007年至2010年,全省创建绿色社区150个,其中贵阳50个、遵义20个,六盘水、安顺各15个,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等地各10个;全省创建绿色家庭500个,其中贵阳100个,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等地各50个;向绿色社区编印发放《市民环保手册》30万册,每年组织1次全省性环保科普巡展。
(4)以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活动为载体,加强面向企业的环境宣传。于2007年至2010年,全省创建环境友好企业60家,其中贵阳20家,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等地各5家,并按照10%的比例命名为“贵州省环境友好企业”;在创建环境友好企业的活动中,充实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培训内容,同时建立健全核查机制,确保环境友好企业真正成为企业环境保护的表率。
(5)进一步加强环境新闻报道。环境新闻工作要对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生态立省”方略、“十一五”时期全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各地的好经验好典型进行深度报道,同时也要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有力的鞭挞和抨击,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与省内外各大新闻媒体联系,畅通新闻报道渠道。在省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和专题,报道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形成正确、浓厚的环保舆论氛围。
2、以“生态贵州”为主题,创作有贵州特色的环境文化产品。积极探索运用文艺形式宣传环境保护,发展环境文化,努力形成有贵州特色和一定影响力的环境文化精品。借鉴“多彩贵州”成功经验,围绕“生态贵州”的主题,广泛运用电视、综艺等形式,创作高品位、高质量的环境文化产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作家、艺术家积极投身环境文化产品的创作,努力产出环保文化精品。
于2007年,启动“生态贵州”系列环境文化宣传活动,拍摄系列环保电视专题片《贵州江河环保行》10集,与省文联共同策划《黔中大地环保行》文艺节目并组织巡演活动;
于2008年,拍摄环保电视系列专题片《“生态立省”话黔山》10集,修改、丰富、完善《黔中大地环保行》文艺节目并继续组织赴各地的巡演活动。
于2009年、2010年继续围绕“生态贵州”主题,结合环保工作形势,深入开展相应活动。
3、积极深化环境教育。把深化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采取符合大、中、小学校特点的措施进行实施。通过提高广大教师的环境教学水平,进一步丰富绿色学校的内涵,形式多样地开展课外环保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绿色学校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创建一批环境教育的示范基地。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加大绿色学校创建力度。全省各级要加强组织、宣传、环保、教育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于2007年至2010年,每年创建各级绿色学校150所,使“十一五”末各级绿色学校总数达到1000所,并力争国家级绿色学校总数达到50所。在中小学校大力开展环境教育。2006年,我省已将环境教育列为省编地方课程《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全省中小学开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环境保护《专题教育》开设面不断扩大。每年组织1次对绿色学校环境教育管理者和师资的环境教育培训,提高绿色学校的环境教育能力和水平。每年培训环境教育管理者和师资人员1000人次,总计5000人次,同时积极开展深化环境教育的专题培训。
(2)丰富校园环保活动。继续支持全省各大专院校环境保护专业的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大专院校开设环保课程和环保专题讲座,支持大学生环保社团和环保志愿者每年开展1次环境保护专题活动;各市(州、地)每年分别开展一次全省中、小学生环保专题课外活动,从中选拔一批热心环保的中、小学生参加省环保部门主办的环保夏令营活动。
(3)认真开展环境警示教育。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通过举办展览、播放电视专题片、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各地巡回举行1次环境警示教育活动。各市(州、地)要大力配合,认真组织当地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生和市民等参加。
(4)创建一批环境教育基地。于2006年至2010年,在全省选择一批自然保护区、博物馆、环境科研机构、环境基础设施等建立20个环境教育基地,广泛深入地开展对公众的环境教育。
4、努力抓好环保培训。通过组织集中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省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扎实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企业环境管理的实际,加大对清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等内容的培训工作,尤其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的负责人要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培训。继续通过党校和行政学院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培训,重点加强对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加强对各级重点污染源企业法人和职工的培训。于2007年至2009年,对省级重点污染源企业负责人进行1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培训,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环保部门也要对本级重点污染源企业负责人进行1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还要监督各级重点污染源企业对其内部职工进行1次环保培训。
(2)积极开展对县、市、区、特区政府领导干部的环保培训。于2007年、2008年,省委组织部和省环保局联合对全省县、市、区、特区政府领导干部进行1次环保培训,市、州、地组织部门和环保部门对辖区内乡镇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1次环保培训。
(3)全面实施对县级环保局长和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于2007年至2010年,省环保局对全省县级环保局长和省、地、县三级环保行政执法人员进行1次环保行政执法培训。
5、大力推进公众参与。加大环境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使广大公众充分享有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向社会及时、准确地通报环境变化趋势,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奠定基础。
(1)畅通公众参与的信息渠道。继续在省环保局政府网站开设信息专栏,发布全省和区域环境质量公告,定期公布各市(州、地)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源水质、流域水质、生态状况评价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污染事故信息,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创造有利条件。
(2)探索建立三种公众参与机制。一是决策性公众参与机制,二是监督性公众参与机制,三是行为性公众参与机制。在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评价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时,加强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接受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同时通过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环保志愿者活动,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行为性机制。
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各级组织、宣传、环保和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制定工作计划,形成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汇聚工作合力,全面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将环境宣传教育纳入有关部门的工作内容,进一步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科技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2、加大环境宣教投入。各级环保部门要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列科目,专款专用,并逐年加大环保宣传教育投入,不断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手段,积极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尽快配备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录音、摄像等设备设施和环境宣传教育车辆;认真研究国家环保投入的政策,用足用好用活政策,确保环境宣传教育投入逐年稳定增长。
3、加强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市(州、地)环保部门要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健全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加强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加强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开拓视野,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认真解决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工作待遇,积极培养和大胆使用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推动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4、建立环境宣传教育考核制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层层制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环保整体工作考核目标。省环保局每年通报1次各市(州、地)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年终按扣分制进行考核;每年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出色的市(州、地)给予通报嘉奖;对各市(州、地)新闻媒体刊载有关稿件数量、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对有突出贡献的新闻媒体及其记者给予奖励。同时,将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环保部门的宣传教育机构及其人员配备、能力建设、经费投入等纳入环保工作考核,并制定标准实行达标验收。全省各级环保局都要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