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第二年,随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环保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给环保宣教工作也将赋予新的内涵。2007年的全省环保宣教工作,要围绕环保中心任务,统一规划,统一行动,避免宣教工作边缘化现象,注重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整合资源,努力营造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相适应的环境宣传教育大格局,以创造性地做好年度的各项工作。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服从、服务于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要把握“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坚持深入基层,面向基层;要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工作领导,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进环保宣教工作,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点
(一)认真做好新闻宣传报道
1. 坚持正确的环境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历史性转变的宣传力度,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家、学者以及环保工作者深入探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论与实践;大力宣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让历史性转变的要求和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理念广泛传播、深入人心。
2. 加大环境新闻的宣传力度。省局拟成立福建省环境新闻工作者联谊会,以增强新闻媒体的向心力,拓宽环境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域,扩大环境新闻的宣传范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报道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统一思想认识,凝聚社会力量,做好历史性转变时期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实事求是地宣传环保工作的成就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历史性转变创造良好氛围。
3. 切实做好重点难点工作的宣传报道。省局拟组织协调媒体跟踪报道两项约束性指标的落实情况,宣传各地实施减排目标以及重点流域性、区域性和水环境治理专项整治工程等环保工作及重要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各地要认真配合,通过宣传既要让全社会了解环境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又要了解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政策措施,以鼓舞士气,增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信心。
4. 做好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发挥典型引路的积极作用。省局重点组织协调好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先进经验的主题宣传,形成声势和规模。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种违法违规案件,通过新闻舆论监督和震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5. 重视环境宣传载体的建设。按照借船出海、借台唱戏的思路,加强与外界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宣传报道促进环保工作的积极作用。省局今年将继续与省电视台的合作,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状况播报栏目,并拟调整《福建环保周刊》栏目的播出时段和相关内容,广泛寻求与其他热门电视栏目的合作,通过栏目渗透、嫁接,发挥栏目更大的社会效益;同时加强与广播、中国环境报等平面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努力办好《海峡都市报》“身边环境,你我同关注”环保专栏,采取党报带动小报的形式,逐步形成环保政策理论宣传与日常环保热点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格局。
6. 加强环境信息的公开。进一步加强环境新闻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维护公民的环保知情权,根据环保工作的进展,适时公布环保动态信息;规范合作栏目的环保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环保宣教网页,及时发布宣教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普及环保基本知识,组织相关宣教活动,发挥网站的辐射作用,使之成为宣传环保的又一重要阵地和窗口。
7. 做好宣传报道的组织与策划。要逐步建立快速新闻反映机制,加强环境宣传报道的策划与组织,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等方式,正确引导环境新闻宣传,要做好环境法制和应急预案的宣传,开展解读、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素质和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二)扎实开展环境教育工作
1. 努力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省局拟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研究交流活动,深入探讨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方式与做法。各地市要选择1—2个县(市)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试点。通过在学校、社区、农村、企业等范围组织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将环境教育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按生态省建设和“十一五”环保规划的要求,力争到2007年底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75%。
2. 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渗透教育。通过赠送环境报刊、编印宣传材料、组织环保讲座进党校、行政院校,举办党政干部专项培训班等形式,统一各级领导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推进历史性转变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和决策水平。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环保工作更大的理解和关心支持,
3. 抓好面向农村、企业的环境教育。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精神,全省要在抓好全民环境教育试点的同时,重点抓好面向农村、企业的专向环境教育。省局将继续抓好莆田、三明农村、企业等环境教育试点工作。通过开展“环保下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科普知识,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采取有效手段强化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统一实现清洁发展、科学发展的思想认识,增强企业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自觉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4. 抓好各级各类环保培训工作。环境教育培训工作要注重研究理论、总结经验、准确把握有关方针政策、措施与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不断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2007年省局拟着力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的业务培训工作,并在福州、泉州、漳州、南平设立培训点;继续争取把环境教育课程纳入到各级党校、行政院校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并把大中小学教师环境教育纳入培训体系;积极联合有关厅局开展环保岗位继续教育;组织好环保宣教干部、绿色创建项目主管和农村环保协管员等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在岗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5. 继续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家庭”的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好绿色创建工作的评选与表彰,将绿色创建与和谐社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创建活动经验的总结与交流,进一步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管理,结合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及要求,充实完善和深化创建指标体系,扩大创建范围,赋予“绿色创建”工作以新的内涵;今年,省局拟开展第四届省级“绿色学校”、第三批省级“绿色社区”的评选、表彰。各地要根据要求,认真抓好基础工作。
6. 抓好“环境教育基地”的建设。完善环境教育基地评估体系,评选命名一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并启动省级环境教育实习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工厂、学校、公园、生态旅游景区和优美社区等场地,建设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多功能环境教育基地,要注重在农村、企业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同时,培育建立专向宣传教育阵地,让公众参观、学习和体验。要加强环境科普教育、高等阶段环境教育的开展,通过科普知识教育,宣传环保理念,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推进环境科学专业教育。
7. 深入开展环境警示教育。为促进全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提高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自觉性,促进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局面的形成。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通过大量的事实警示人们,充分认识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对我们生存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帮助人们树立解决环境问题的信心,增强公民社会责任,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着力抓好公众宣传教育
1. 认真做好“6.5”宣传活动。要加强重要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统筹,充分借助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环境节日的有利契机,策划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环境宣传活动;2007年的“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要以世界和中国两个宣传主题为活动主线,通过组织环境新闻发布会、环境日纪念宣传活动、环保知识(电视)大赛、绿色创建联动活动以及环境新闻大联播等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造成声势,营造氛围。各地要认真筹划并设立分会场,重视加强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省局拟在福州、龙岩设立项目主会场,并在“6.5”期间向各地派出活动观察员,7月份组织地方“6.5”活动方案的评选。宣传教育活动要努力打造精品项目,使宣传效果产生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
2. 重视抓好环境文化工作。为更广泛地团结、引导广大文化、艺术、理论和新闻工作者、社会公众人士投身环保事业,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履行公民环保职责,推动福建环境文化建设。今年,省局拟联合省委宣传部、文化厅、广电集团、文学艺术联合会等单位共同举办“2007福建环境文化节”,通过组织环保志愿者大型公益联欢会、评选环保形象大使、绿色卫士,组织全省环保歌曲群众演唱会和全国环保灯谜邀请赛、全省青少年环保科技创意比赛以及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生态环境文化,加大环境文化理论建设的研究,逐年推出一批感染人、激励人的环境文学艺术精品。运用市场机制繁荣环境文化,增强自身发展的能力,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正确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环保行为。认真学习国外NGO组织的管理经验,逐步探索引导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通过组织全省环保NGO及活动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健全环保志愿者档案,加强与环保非政府组织的联系,通过举办环保培训营,联合开展生态夏(冬)令营、环保下乡和社会调查等环保公益活动,引导和促进民间环保组织、环保志愿者活动的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其与公众的桥梁作用,支持、鼓励其自觉督促社会公众保护环境,为环保事业多作贡献。
4. 努力办好环境报刊,开拓环境图书内涵。《环境与发展报》、《海峡环境》是我省环保宣传和学术交流的主阵地,各地要积极开展征订和宣传推广工作,加大对环境报刊的支持力度,要根据自身定位,深入研究环境保护理论,探索环保历史性转变的伟大实践,对环境保护工作和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报道;分析自身特点,研究市场变化,办出特色,提升影响。环境图书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论支持,公众参与的又一个阵地。要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思想、文化和技术支持。
5. 加强环保公益广告的普及。进一步加大环保公益广告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视觉效果的特有影响力,省局拟采用动漫技术制作环保公益广告片、印发宣传海报等,各地要积极组织播放和张贴,同时要力争在各高速路口等主要地段设立大型环保公益广告宣传牌,在企业设立固定公益广告,在农村组织环保口号上墙,在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主题宣传挂图,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宣传教育在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有效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紧紧围绕推进历史性转变这一主线,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新闻报道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历史性转变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二)努力改进创新,增强环境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感染力。要深入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根据各类受众特点,更好地引导社会舆论。要组织协调媒体深入实际,多采写生动、鲜活的报道,提高环境宣传报道效果。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进一步明确省局和地方宣教部门的职能,有效利用环保系统内外的宣传教育资源,加强省局与各地环保宣教部门的工作联系,多方密切配合,增强环保宣教队伍的凝聚力,共同形成环境宣传舆论和环境教育强势。
(四) 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沟通,突发环境事件报道要慎重把握,按级负责,防止误导舆论,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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