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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6050吨垃圾 变废为宝

2006-01-09 10:39:42 中国能源信息网 我要评论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建设厅获悉,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建成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包括现有的10座可对垃圾进行资源利用的垃圾处理厂,届时,我省每天将有6050吨生活垃圾可作为资源进行发电、供热、堆肥。

 

现状

10处理厂可资源利用

 

    “垃圾的资源化处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将垃圾进行焚烧转化成热能,进行发电、供热;二是将垃圾进行堆肥;三是将垃圾中可分解回收的废弃物再次利用。”福建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林昌梅说。

 

    目前我省在漳州、龙海、涵江、南平地区已有4座垃圾堆肥处理厂,日处理量550吨;在漳州、厦门等地建有6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量可达1400吨,其中,晋江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经开始并网发电。

 

    “目前我省23座城市的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达7500多吨。一旦这些垃圾处理厂全部建成后,每天可将6050吨的城市生活垃圾转为资源利用。”林昌梅说。

 

问题

起步较晚 困难不少

 

    由于我国垃圾资源化起步时间较晚,因此在进行的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困难。

 

    “要对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首先要有一定的垃圾产生量。日垃圾产生量要达到300吨以上的,才能建成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否则无法达到规模效益。而且垃圾资源化的成本很高,在资金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林昌梅解释道。

 

    “其次,垃圾堆肥的产品主要是用于果树、花卉,目前市场销路并不好;再者,许多群众认为垃圾处理厂是个脏地方,对建垃圾厂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导致很多地区建设的进度缓慢,土地征用问题难解决。”

 

建议

企业投建 政府补贴

 

    针对以上问题,林昌梅认为,除了要加强宣传力度,转变群众观念以外,吸收社会企业的力量介入非常关键。“在今后建设的垃圾资源化处理厂,我们都要求采用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的方式来进行。”

 

    “要将垃圾发电产业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土地征用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垃圾发电在垃圾处置中的地位和作用。”民进福建省委的委员告诉记者,希望我省能对进入垃圾处理产业的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和审查制度,明确准入条件、特许经营权的资质条件及其程序。

 

    委员建议,在垃圾产业化的问题上,应该尽快规范技术标准,重视环境效益。建立与当前经济相适应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垃圾发电的主旨是环境效益,政府要出台垃圾焚烧处置补贴标准,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电价政策,继续在价格机制及税收政策上加大扶持和优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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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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